(1619—1688)明末清初浙江鄞县人,字在公,号正庵。明末以家财资义兵军粮,遂至赤贫。鲁王监国,召之不赴。以教读为业。生平萃其力于诗,与陆宇燝、董剑锷、叶谦、范兆芝等结湖上七子社,日相唱和。有《愚囊稿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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