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635)广平府曲周人,字敬仲,号简斋。万历四十四年进士,历官工部尚书。崇祯六年,总督河道,用门客之说创挽河之议,别凿新河,起宿迁至徐州,分黄河水以通漕运。八年,以河工无效被劾得罪,下狱死。有《半舫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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